中国与日本实木地板产品比较—中日实木地板标准的技术要求—质量指标
质量指标
中、日两国标准均对实木地板的规格尺寸与偏差、外观质量、物理性能等指标提出了要求,日本标准还有防虫处理方面的要求。
2.3.1 尺寸与偏差
我国标准规定,实木地板长度、宽度、厚度的最小尺寸分别为250、40和8mm。日本标准要求宽度≥60mm,对长度、厚度的要求,因地板安装方式而异:对使用龙骨安装的地板,要求厚度≥12mm、长度≥500mm;对直接安装在水泥地面的地板,要求厚度≥6mm 、长度≥240mm。
两国标准对实木地板的长度、宽度尺寸偏差的要求亦有差别。对长度偏差,我国标准允许正负值,日本标准不限定正偏差,但不允许负偏差;对宽度偏差,我国和日本标准的限值分别是±0.3、±0.5mm。可见我国的标准更严格。
我国标准还有两项特别规定:①允许在销售中配比面积不超过5%,宽度相同、长度小于公称尺寸的地板,以减少地板铺张浪费。②要求地板榫舌宽度≥0.3mm,榫槽最大高度和榫舌最大厚度之差在0.1~0.4mm,保证榫舌和榫槽的链接松紧适宜。
2.3.2 形状位置偏差
实木地板的形状位置偏差指标包括:翘曲度、拼装离缝和拼装高度差。
我国标准对实木地板宽度方向的凸、凹翘曲度,长度方向的凸、凹翘曲度等指标均做了限量规定,要求其值分别≤0.20%、0.15%、1.00%和0.50%。日本标准对地板翘曲的要求较为宽松,在不影响性能使用的前提下,允许翘曲,但仅对地板长度方向的翘曲做了量化的限定。对使用龙骨和直接安装在水泥地面的地板,要求每60mm的地板长度偏差不超过1cm或0.3cm。
拼装离缝及拼装高度差反应实木地板的尺寸配合指标,仅我国标准做了量化限定:拼装离缝最大值≤0.4mm,拼装高度最大值≤0.3mm。
2.3.3 外观质量
两国标准均不允许实木地板存在腐朽、缺棱等缺陷。对外观质量要求主要表现在:
1) 我国标准对优等品、一等品和合格品的外观质量要求不同,对仿古地砖的活节、死节、蛀孔、加工波纹未做要求。
日本标准未对实木地板进行分等,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提出了一般要求。
2) 节子:对针叶树材和阔叶树材实木地板,日本标准分别考虑,而我国标准未做区别;对树脂囊,我国标准的更严格。这主要取决于两国消费者对实木地板自然缺陷的看法不一致。随着珍贵阔叶树材资源逐渐减少,笔者认为,适当降低对木材自然缺陷的要求,对节约木材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3) 涂饰:我国标准对实木地板涂饰加工的外观质量缺陷,如涂膜划痕、漆膜鼓泡、漏漆漆膜上针孔、漆膜皱皮、漆膜粒子等,做了定性和定量的要求。日本标准对涂饰和未涂饰地板的表面质量,亦有定性的评价要求,但不如我国标准详细。
2.3.4 物理性能
1)含水率:实木地板产品的含水率指标若不合格,在使用中会发生变形、翘曲、起拱或离缝等,影响美观和使用。我国标准对实木地板的含水率要求为:7.0%≤含水率≤使用当地的木材平衡含水率;同批地板试样间,平均含水率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得超过4.0%;同一板内,含水率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得超过4.0%。
日本标准之规定了含水率的上限,并对窑干和自然干燥的地板做出不同的要求:对窑干地板,针叶树材≤15%,阔叶树材≤13%;对自然干燥的地板,针叶树材≤20%,阔叶树材≤17%。
2) 漆膜性能:实木地板漆膜性能主要有:表面耐磨性、漆膜附着力和漆膜硬度。我国标准对该三项指标均提出了要求,但对油饰地板的漆膜性能、仿古地板的表面漆膜耐磨性能,未做要求。
日本标准未对漆膜性能提出要求。据市场调查,日本倾向于进口涂饰实木地板,要求实木地板具有耐久性好、易于维护和防滑等特点,并非常关注漆膜中是否存在有害物质。因此,我国标准将来亦需补充实木地板的防滑性、漆膜有害物质限量等指标。
3) 浸渍剥离性能:对背面贴有防水材料的实木地板,日本标准规定了浸渍剥离测试方法,要求胶层不分层部分的程度低于整个试样长度的2/3.我国标准对此未做要求。
2.3.5 防虫处理要求
我国标准对实木地板暂无防虫处理相关要求。
日本标准规定:实木地板采用硼化物处理,各测量表面的边材部分平均透入深度应≥5mm,若测量表面仅有心材(无边材),透入深度应≥3mm,硼酸含量应>0.3%;用新硫酸处理,辛硫磷含量应>0.04%;用辛硫磷和八氯二丙基的混合药剂处理,药剂含量应>0.024%;用于螟松处理,杀螟松含量应>0.07%;用哒嗪硫磷处理,药剂含量应>0.04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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