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与日本实木地板产品比较—中日实木地板标准的技术要求—分类—树种名称
中日实木地板标准的技术要求
2.1 分类
目前,我国的实木地板的要求较多。为了适应生产和市场的需要,我国标准从形状、表面有无涂饰、表面涂饰类型等3个方面细化了地板的类别,既方便企业生产、用户选购,又有利于之间部门的监督检验。
日本标准主要对榫接实木地板(指侧、端面为榫、槽的实木地板)进行了规定,未对实木地板进行细分类,亦未涉及仿古地板。
2.2 树种名称
我国实木地板上产原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进口。近20年来,我国进口的木材树种逐年增加,在木材树种名称标识方面出现了混乱现象,比如存在着同木异名和同名异木现象。不规范的木材树种名称容易扰乱市场秩序,引发纠纷。因此,迫切需要规范实木地板常用树种名称。
2009年的修订版标准规定了实木地板生产常用的100种木材树种名称,要求遵照GB/T 16734-1997《中国主要木材名称》、GB/T 18513-2001《中国主要进出口木材名称》和GB/T 18107-2001 《红木》进行标注;同时还明确指出:标准规定之外的树种,可经过法定授权专业部门鉴定,确定其名称。
我国标准对木材的气干密度也提出了要求:针叶树材气干密度</0.32g/cm³,阔叶树材气干密度</0.50g/cm³。
日本标准对木材树种没有提出要求。据有关文献资料介绍,日本生产实木地板主要采用栎木(Quercus spp)和水青冈(Fagus crenata)两种木材;而且,这两类木材制造的地板主要用于非居住建筑,居住建筑内的地板依靠进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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